依據《行政許可法》《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9號)及有關配套文件要求,近期我部組織專家開展了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技術評審,現將專家意見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2024年8月14日-8月22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書面形式對檢測機構申報信息中的虛假內容向我司舉報,逾期不予受理(郵寄的材料以郵戳日期為準)。為便于核查,舉報材料應內容具體,注明聯系電話、地址和郵政編碼,單位舉報應加蓋公章,個人舉報應簽署真實姓名。對在資質申請中弄虛作假的檢測機構,以及反映情況時捏造事實的單位和個人,經核實后我部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申請資質的檢測機構如對專家審查意見有異議,請于8月22日前,提交書面陳述材料,并加蓋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jiān)督管理司綜合處;郵編:100736;聯系電話:010-65292756,652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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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技術評審專家意見
交通運輸部安全與質量監(jiān)督管理司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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